苹果与汉王和解纠纷:i-phone商标已转让

来源:内蒙古信息港   日期:2010-01-08  

 据美国知名IT媒体PCWorld网站报道,据中国商标局网站显示,拥有“i-phone”商标的汉王科技已经与苹果达成和解,同意将此商标让予苹果,从而消除了可能已经成为苹果在中国出售iPhone的司法障碍。

  汉王科技在2004年向中国商标局申请了用于手机产品的“i-phone”商标,并在同年推出了一款以此命名的手机,但这款手机现已不再销售。该商标的记录文件显示,几个月前其申请人为汉王科技,但现在已经改为苹果,并备注称该商标已经转让。

  汉王科技周一表示,该公司已经与苹果就上述商标达成了一项协议,但拒绝透露更多细节,称苹果担心有关该协议的报道可能对其品牌造成影响。苹果发言人拒绝就此置评。

  中国联通从去年末开始在中国市场上出售iPhone手机,此前曾有律师表示,汉王科技所拥有的“i-phone”商标与“iPhone”之间的相似性将使得苹果在中国市场上出售iPhone变成不合法行为。中国联通上个月称,iPhone在中国市场上的销售量已经达到了10万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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