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以房养老”试点两年仅59户投保

来源:天津热线   日期:2016-06-07  

  原标题:“以房养老”试点两年仅59户投保上海11户13人投保,反响寥寥为哪般?

  综合央视、央广网消息:中国保监会“以房养老”两年试点即将到期,全国四个试点城市成效并不乐观。根据国内商业保险公司披露:目前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武汉四个城市仅有59户投保,办完所有流程的仅38户47人。

  失独家庭率先尝试

  去年3月,经保监会批准,首款保险版的“以房养老”产品由幸福人寿推出。北京市民康先生老两口选择了这种养老方式。据了解,康先生和老伴所住房屋当时市价约为305万元,对照费率表,夫妻二人每月领取养老金总数约为9100元。“我们俩工资才七千多点,他们给我九千多一点,对我们这个家庭,这种无子女的家庭是最合适的。”康先生说。

  2014年保监会下发《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后,我国从当年7月1日起试点“以房养老”。到今年5月20日,国内商业保险公司披露数据:北京12户18人投保,上海11户13人投保,广州11户14人投保,武汉1户2人投保。全国四地办完所有流程的仅38户47人。

  与四个试点城市的冷遇相对应的是,近日有媒体报道,南京首位申请“以房养老”的老人已经去世,该老人自2010年起向社区和街道提出以自己名下的一套产权房作倒按揭,所得用于改善自己独居的生活条件。然而三年没有机构和企业敢于接招,老人以房养老计划最终落空。

  传统观念阻碍推广

  一边是试点城市推进缓慢,一边是老人有需求市场无供给,看起来挺美的“以房养老”为什么在中国水土不服?业内人士表示,在中国,“以房养老”首先要面对的就是传统观念的问题。

 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分析,“在中国传统来说,大部分老年人还是希望把自己的资产传给子女。老年人把房子押出去了,如果他享受不到几年就不幸去世了,那么这个房子如何折价,包括对于他的继承人或子女未来还能继续保留些什么样的权利,这个可能需要一个关系的协调。”

  抵押不如出租划算

  除去把“房产留给子女”的传统观念外,房子未来价值的不确定性,也让老年人群体和不少保险公司对这一业务并不热衷,老人担心“房产变现时我会不会吃亏”。以幸福人寿推出的“幸福房来宝”的保险费率表计算,70周岁的男性老年人,有价值为500万元的房产,扣除延期年金保费(一年约3万元)和保单管理费,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1.85万元左右。如果在一般城市,房产估值100万元,每月到手在3700元左右。这么一算投资回报率,并不比一些理财产品高,再加上我国房地产价格一路走高,租房市场的价格也一路飙升,老年人与其把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,还不如出租给年轻人,赚取租金或许更划算。而保险公司也不敢高调推广这一险种,他们担心的是房价跌了怎么办。

  配套服务也得跟上

  此外,朱铭来还表示,目前国内的“以房养老”产品设置比较单一,并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多样需求。“对广大老年人来说,实际上最核心的问题是,照顾的责任、照料的责任转嫁给一个机构、转嫁给社会来完成。货币怎样买到相对应的照顾、护理服务,如果要把‘以房养老’产品做好,更多的就是要把产业链的服务也做好。”

  由此看来,如果我们想要在未来进一步发展和推广“以房养老”,就必须解决掉市场双方的重重顾虑,找到顺应市场、顺应大众的结合点。毕竟,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,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

  名词解释

  以房养老

  全称叫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。

  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,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,继续拥有房屋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,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;而在老年人身故后,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,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。

  相关链接

  美国人如何以房养老

  美国有遗产税或个人资产增值税制度,与其将住房由子女纳税继承,不如选择“以房养老”。

  此外,美国的“以房养老”是由美国联邦政府监督并且在必要时资助的一种贷款业务。老人一次性得到贷款全部金额,贷款的还款日期是贷款者死亡或者是搬家、卖房等等,如果贷款者常年居住,最终的还款期到来的时候,所贷款的金额已经远远超过当时贷款谈判时房产评估的价格,这笔差价就由联邦政府负责,从房主支付的房屋保险金当中来支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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